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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多少年
释义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为70年。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所需要的材料:
    1、建设单位依法设立的有关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材料;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有耕地的,提出补充耕地方案;
    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地区的,应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8、提供地价评估报告。
    综上所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为70年,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权利人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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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2 7:4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