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只要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不管公司成立多长时间都可以依法申请破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章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章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章进行重整。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薪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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