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走私犯罪与人权犯罪概念不同,但两者在某些情况下有重叠。走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擅自运输、贩卖、购买、储存、使用或者输入、输出货物,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而人权犯罪则是指侵犯人权的行为,如屠杀、奴役、强奸等。走私行为涉及贸易、税收等领域,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影响,但与人权保障关系不大。但在某些情况下,走私行为可能导致侵犯人权,如贩卖人口、毒品等。此时,走私犯罪可被视为一种侵犯人权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出卖、运输、走私毒品罪”,《刑法》第二百零四条“拐卖妇女、儿童罪”,《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以卖淫为业罪”,均是以侵犯人身权利为主要特征的罪名。 《世界人权宣言》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人不得因为任何原因而被赶出或被驱逐出其国家”等条款保障人权。 《国际贸易单一公约》规定,走私行为严重扰乱国际贸易秩序,违反国际法,应受到国际社会谴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