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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东省非国有博物馆管理办法
释义
    为了规范非国有博物馆管理,促进非国有博物馆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博物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设立非国有博物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固定馆址,租赁馆舍的租期不少于5年,展厅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
    2、藏品具有历史、艺术或者科学价值,数量不少于300件(套),并有一定数量的珍贵文物,能够形成展览体系;
    3、与办馆宗旨、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
    二、设立非国有博物馆,应当制定章程。章程内容应当包括:
    1、博物馆名称、馆址;
    2、注册资本及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3、党建工作内容;
    4、办馆宗旨、藏品收藏标准及业务范围;
    法律依据:《广东省非国有博物馆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非国有博物馆的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非国有博物馆,是指以教育、研究和欣赏为目的,收藏、保护并向公众展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环境的见证物,由社会力量利用或者主要利用非国有文物、标本、资料等资产依法设立的非营利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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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0 13: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