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理赔时,“占位”是否被认定为不可避免的风险?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应承担保险事故所造成的风险。但如果被认定为占位属于不可避免的风险,则保险公司可能不会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合同中的保险责任应当明确具体,不得含有模糊、不明确的条款。” 2.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保险标的在保险合同成立前就已经发生危险,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保险人。” 3. 《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采取的措施,应当符合安全保障要求。” 4.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保护合同的效力。” 根据以上法律依据,如果占位被认定为投保人的行为不符合安全保障要求,或者占位属于保险合同成立前已经存在的危险,保险公司可能不会承担责任。因此,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当如实告知,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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