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申请低保的条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低保需要满足的条件: 1、没有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没有能力赡养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者失业救济期满后未再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的; 3、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的基本生活费后,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或者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按以下方式办理: 在同一市县辖区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根据市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可以向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户籍类别相同但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起的家庭,应将户口迁移到一起后再提出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起的; 可选择在户主或者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户籍不在申请地的其他家庭成员分别提供各自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低保的证明。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分别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一般按户籍类别分别申请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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