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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清算程序由谁提出的?
释义
    法律分析:破产清算程序由债权人、债务人或破产清算人提起。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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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2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