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缔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
释义 | 一、取缔是否属于行政处罚 不属于。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从上述规定来看,行政取缔并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范围,其他法律也并未有明确行政取缔属于行政处罚的,因此,行政取缔不属于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多久 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是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三、可以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