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订立阶段分为: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要约人发出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指以通知的形式作出接受要约的意思表示,且该意思表示必须在受要约人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一、什么是合同要约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属于合同要约。有效的要约要求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买卖合同订立条件是什么 要约买卖合同订立的条件是: 1、要约人应当向特定被要约人作出要约表示; 2、要约人基于真实意愿而作出希望与特定被要约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3、该意思表示应当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三、合同要件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有: (1)要约是由特定人的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 (3)要约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