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代位继承成立的条件: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如被代位继承人基于法定事由丧失继承权,则连带引起代位继承权的消灭; 5、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