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要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可以通过以下方法: 1、让被执行人自行申报; 2、由申请执行人提供; 3、法院调查; 4、悬赏举报。 一般执行中调查财产主要是调查以下财产: 1、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不动产; 2、收入、银行存款、现金、理财产品、有价证券; 3、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产品、原材料等动产; 4、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份额、信托受益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 5、其他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