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雇主责任险合同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工作人员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该保险合同补充协议中第一条约定,工作人员包括雇佣关系人员。应当理解为,只要是公司的工作人员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及意外事故伤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