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评估伤残等级是到哪里评估 |
释义 | 1.假如是做司法鉴定,应当到具有相关资质的当地司法鉴定所,如果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到当地人社局(原劳动局和人事局)申请。 2.伤残等级鉴定包括工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犯罪等伤残等级鉴定。 3.工伤残等级鉴定由劳动保障部门下属的工伤残等级鉴定委员会负责;其余伤残等级鉴定由司法部门颁发资质的机构负责。 一、工伤鉴定结果和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是否一样 工伤鉴定结果和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是不一样的。工伤鉴定的鉴定机构是社保局;司法鉴定的鉴定机构是持有鉴定资质的有关机构。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二、伤残等级鉴定的标准 在我国,并没有统一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实践中,常见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包括工伤职业病中的劳动能力鉴定、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人员伤残鉴定、医疗事故中的伤残鉴定等。因此,需要根据伤残事故发生的背景和原因,选择正确的伤残鉴定标准。如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中,残情级别共分为了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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