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辞职是不是人走账清 |
释义 | 辞职是人走账清的。 临时工辞职是人走账清,辞职到期后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属于劳动报酬的是双方达成协议执行后就结束了,如果是个人与公司的欠款是另外算的。但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综上所述,现行法律虽然没有规定离职时工资什么时候结清,但是根据各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员工离职时结清所以钱财。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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