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后,无论多久户口都不会自动注销,必须是主动申请才会引起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申请户口变更的可以是当事人,也可以是户主。如果男方是户主,有权利把女方户口注销。关于离婚户口注销,如果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离婚当事人可以持原户口本和法院的判决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本,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的日期和原因。另外,如果是协议离婚且在协议中有关于女方离婚后迁出户口的条款可申请法院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