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护士变更一般情况下需要的材料: 1、护士执业证书原件; 2、变更申请表; 3、原身份证或者新身份证复印件; 4、原学历证书或者新学历证书复印件; 5、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或者新工作单位聘书复印件; 6、原工作单位的单位章或者新工作单位的单位章; 7、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护士变更一般流程如下: 1、准备材料:根据当地政策和要求,准备好护士变更所需的材料,如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变更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单位离职证明或者新工作单位聘书复印件等; 2、填写申请表:将个人信息填写在变更申请表上,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原执业地点等内容; 3、提交申请:将申请材料和填写好的申请表一并提交到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护士管理部门,并进行审核; 4、审核: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护士管理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则受理申请; 5、签发新证:审核通过后,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护士管理部门会将新的护士执业证书发放给申请人; 6、返还原证:申请人需要将原有的护士执业证书交回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护士管理部门; 7、记录变更:当地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护士管理部门会将护士变更信息记录在护士执业登记册中。 综上所述,护士变更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您不确定具体的申请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或者护士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第八条 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