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未婚可以领养孩子,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育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领养人的能力; 3、没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收养孩子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三十周岁; 5、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四十岁以上。 领养,是指自然人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的子女,依法创设拟制血亲亲子关系的身份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