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 不超过三年的可以首次注册,注册后(护士执业证发证时间)每五年办理护士延续注册,变更执业地点的办理护士变更注册。 【法律依据】: 《护士条例》 第四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保障护士待遇,加强护士队伍建设,促进护理事业健康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护士到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第五条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监督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