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婚姻彩礼是否可以主张退回 |
释义 | 我国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了予以返还的彩礼情形和限制返还彩礼的基本原则是:遵循当地风俗习惯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和公平原则。 如果婚姻无效,也就是两人没有经过合法的婚姻登记,则根据法律规定,女方应当返还彩礼。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婚姻法》将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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