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的购置税怎么算的 |
释义 | 1、车辆购置税是对在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2、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消费者买的是国产私车,计税价格为支付给经销商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税率17%)。因为机动车销售专用发票的购车价中均含增值税税款,所以在计征车辆购置税税额时,必须先将17%的增值税剔除,即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发票价÷1. 17,然后再按10%的税率计征车辆购置税。 一、消费税税率有什么形式 消费税的税率,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比例税率,另一种是定额税率,即单位税额。 消费税税率形式的选择,主要是根据课税对象情况来确定,对一些供求基本平衡,价格差异不大,计量单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计税简单的定额税率,如黄酒、啤酒、成品油等;对一些供求矛盾突出、价格差异较大,计量单位不规范的消费品,选择税价联动的比例税率,如烟、白酒、化妆品、护肤护发品、鞭炮、汽车轮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摩托车、小汽车等。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等于售额乘比例税率加销售数量乘定额税率。 其中,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等于成本加利润加自产自用数量乘定额税率除以1减比例税率;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等于材料成本加加工费加委托加工数量乘定额税率除以1减比例税率;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等于税完税价格加关税加进口数量乘以消费税定额税率除以1减消费税比例税率。 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二、关于土地使用税滞纳金 1、要参考土地房屋的面积,当地的税率和地段来确定应缴税款的金额。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2、依据房产税税率:从价计税:1.2%租计税:12%(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 3、应纳税额的计算:从价计征 全年应纳税额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租计征,全年应纳税额金收入×12%(个人为4%) 4、按照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个种税。 5、从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6、应纳税额计算:全年应纳税额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一条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购置不需要办理车辆登记的应税车辆的,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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