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诉讼的过程中,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该婚姻登记地是被告住所地,原告可以在婚姻登记地起诉离婚。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离婚诉讼时间对方已经离家出走两年了为什么 地域管辖上,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可以不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样,也可以在被告住所地起诉离婚,原告享有选择权,如果对方离家出走下落不明或已经失踪,那自然只能到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级别管辖上,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 二、抚养费纠纷管辖如何规定 抚养费纠纷管辖规定,原则上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原告就被告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当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但如果多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女方户籍成都可以在广州起诉离婚吗? 一般地域管辖,是指根据当事人住所地与法院辖区之间的联系而确定的管辖。所以在离婚诉讼中女方的户籍与确定管辖法院无关,只要在离婚诉讼中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是广州;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原告住所地是广州;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经常居住地是广州,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是广州时,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女方可以在广州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