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犯罪人员刑期怎么算 |
释义 | 犯罪判刑期的计算方式: 1、一般刑期都是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2、对于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如果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分别折抵刑期二日、一日和一日; 3、死缓的期间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而死缓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自死缓期满之日起计算。 一、是从判决书下来开始算日期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下来后,并不是开始计算刑期的,而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刑期。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下来后,并不是开始计算刑期的,而是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五十一条【死缓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看守所关的时间可以抵刑期吗? 在看守所的时间算刑期。 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判决书刑期起止时间在什么时候 要确定刑事的起止时间,首先要确定判决书上的的刑罚种类是什么,如果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判处管制的,刑期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一般,在判决书中,都会写明刑期的起止时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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