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收养亲戚家孩子的手续如下:1、收养关系双方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2、提交收养申请书和收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抚养能力证明等材料;3、送养人提交户口簿和身份证和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4、收养登记机关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收养关系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九条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