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重庆提取公积金的流程是: 1、个人填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提取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批准,发放公积金。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