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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婚同居不违法?
释义
    1、未婚同居违法吗?
    在充分尊重个人恋爱自由的当代社会,男女双方只要情投意合,并且都没有配偶,法律不会干涉他们的同居行为,因此未婚同居不违法。但如果一方或双方已经有了配偶,双方同居显然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重婚罪,受到法律制裁。为了得到稳定、完全合法的婚姻关系,双方还是应当尽早去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为,虽然未婚同居不是违法行为,但同样也不算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此,如果日后双方分手,在财产、子女等方面发生纠纷,处理起来会比较麻烦。所以,建议,如果感情稳定的话,还是要去办理结婚登记!
    2、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1)登记结婚的要求和条件:
    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办理结婚登记,首先需要当事人满足一定的结婚条件:
    A、结婚行为的主体是男女两性,婚姻关系的产生,是以男女两性的生理差异为基础的。
    B、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C、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子不得早于22周岁,女子不得早于20周岁。
    D、必须符合一夫一妻的规定,即任何人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
    (2)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有: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当事人提供的居民身份证和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有关证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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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4:2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