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局是否管拖欠工资 |
释义 | 劳动局会管拖欠工资的事。在劳动者向劳动局投诉后,劳动局会进行调查,调查属实的,会责令用人单位在限期内支付;单位逾期不支付的,责令其按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来加付赔偿金给劳动者。 一、我打工辞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首先,逾期不支付劳动报酬属于违法行为。如果老板一直拖欠工资的,员工可以到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根据法律的规定,劳动行政部门有义务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报酬的,应当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单位拖延支付工资如何办 1、如果单位拖延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与单位协商,催促其尽快支付;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由劳动局对其进行处罚;对处罚结果不满意的,则可以依法申请调解或者仲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三、拖欠工资支付赔偿金标准是什么 拖欠工资赔偿金标准为职工应付工资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用人单位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在规定的限期内支付工资给职工,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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