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贵州当前和今后发展的目标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报告指出,今后五年,贵州省发展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开创多彩贵州新未来。 这三大目标,既是中央要求,又是人民意愿。只有全力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才能确保同步全面小康;只有实现同步全面小康,才能开创多彩贵州新未来。要把三大目标统筹起来,全面谋划、一体部署、协调推进。 报告指出,今后五年,贵州省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全力实施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牢记嘱托、不忘初心,走好新的长征路,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行政区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的办公厅(室)主管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并指定机构(以下统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能是: (一)办理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 (二)维护和更新本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组织编制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组织开展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 (五)本行政机关规定的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其他职能。 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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