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程序前可撤销行为的构成期限是多久 |
释义 | 破产程序前可撤销行为的构成期限的规定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破产程序前可撤销行为的构成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破产程序前可撤销行为的构成期限的规定是: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开始计算撤销权的行使期间。 破产程序前可撤销行为的构成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赔偿放弃债权这五种行为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一年内。债务人在知道自己无力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况下,仍然对于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并损害到其他债权人利益这种行为必须发生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的六个月内。风险提示: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重整程序的期限是多久 1、我国《企业破产法》并没有对破产重整的时间作出规定。一般来说,重整的时间通过重整计划确定。在重整过程中,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特殊情况下想法院提交申请延长重整时间。一般来说的重整时间是2到3年。2、破产重整,又称企业再生或破产保护,是目前世界各国公认的挽救企业、预防破产最有力的法律制度之一。风险提示:破产重整制度的确立旨在防止濒临危困的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以积极挽救危困债务人使其摆脱困境为主要目的。它在债务人经营发生困难和最终清盘之间设置了缓冲地带,给债务人一个起死回生的机会。 破产程序中管理人能撤销债务人的哪些行为? 一、对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一年内的下列处分财产的行为,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1、无偿转让财产的;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5、放弃债权的。二、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债务人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是仍然对个别债权人清偿的,管理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除非该行为可以使债务人财产受益。风险提示:债权人撤销权与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不同:1、债权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2、在破产程序终结后2年内,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可撤销行为应予追回的财产,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回财产,进行追加分配。 破产重整程序的期限是多久? 1、一般情况下,都对重整计划的执行规定了6到12个月的重整期限。2、我国新《破产法》没有规定强制的计划执行期限,而是交由各方当事人通过重整计划协商确定,如果债权人愿意接受一个很长的执行期限,主要合法并且不损害社会或者其他人的利益,法律没有必要禁止。风险提示: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1、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2、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3、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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