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无财产可执行法人应该怎么办呢? |
释义 | 公司无财产可以执行的,一般不可以执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但是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并且法定代表人的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长期混同的,法定代表人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债权人可以起诉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责任,然后申请执行法定代表人。 一、法人能承担公司债务吗 一般由公司财产承担,法定代表人原则上是不承担的。公司具有独立人格,公司财产不足偿还全部债务的,可申请破产。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特定情形的规定,即第二十条第三款所述之“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和第六十四条所述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公司破产什么债务谁负责 一般而言,公司的债务自然是由公司承担,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 即使公司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但独立的民事主体性质并没有发生改变。公司的债务仍由公司自身的全部财产对外担责,与法定代表人、股东无关。 但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股东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形,为维护自身利益,债权人是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股东个人责任。 三、公司法人去世如何变更法人代表 公司法定代表人去世的,如果该法定代表人不是公司股东的,则其去世后选出新的法定代表人,到工商局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即可。 如果该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的,则需要先处理该股东的股份,其持有的股份只要公司章程没有特殊规定可以由其继承人继承; 股权发生继承或者分配后需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然后还需要办理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九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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