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在职业妇女因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止工作时,及时向其提供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计算公式如下:生育保险费=单位缴费比例乘以缴费基数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补助1、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乘以产假时间,缴费基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的标准目前,我国社保局还没有明确规定生育保险费缴纳额度,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2、生育医疗补助一般固定,正常生产3000元左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