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老板以招不到人不给辞职的,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期满后,即使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也是可以离职的。如果是在使用期内的,提前三天告知即可离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