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需要娘家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同意接收户口才可以的。关键是要拿到迁入地派出所的准迁证,办理准迁证需要的材料有:本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籍证明、接收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之后到迁出地派出所开具迁移证(准迁证的一联)。 法律客观: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 结婚 、 离婚 、 收养 、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 管辖 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