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当得利之债务能转让吗 |
释义 | 可以,但要看具体规定。不当得利之债并非基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而产生,虽不属合同之债(合同债权),但亦属债的范畴。我国法律没有规定不当得利债权能否转让,但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并未禁止不当得利之债的转让,不当得利之债不属不可转让之债的范畴。 一、公司股权转让后形成借贷行式合同有效吗? 股权转让后形成借贷行式合同有效。股权转让欠款转化为借款,重新签订借款合同,该合同实质上系对股权转让的了结及对相应欠款处理所作新的协议。至此,双方之间因股权转让形成之债消灭,双方建立新的借款合同关系。该种债权债务关系性质的转化,并不违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契约精神,也不违反我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借款合同认定为有效。 二、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怎么确定 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用于个人生活所欠下的债务。 主要包括这样几类: 1、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5、合伙债务各属于被继承人应当承担的债务,被继承人承担的保证债务等等。 三、合同履行不能有什么法律后果 关于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后果,分三种情况:1、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当履行不能是由于债务人的原因造成时,其法律后果为:(1)债务人免除履行债务的义务。(2)在合同之债中,债权人可因债务人的履行不能而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3)债务人应负因履行不能而产生其他法律责任。特别是在债务人全部不能、永久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债务人进行损害赔偿。2、因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的履行不能在不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导致履行不能时,其法律后果为:(1)债务人免除履行原债务的义务,且不承担债务违反的法律责任。(2)在双务合同中,债权人免除对待给付的义务;对待给付已经完成的,可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返还。(3)债务人应及时向债权人告知履行不能或者需要延时履行或部分履行的理由,并取得有关的证明。债务人不及时通知使债权人因此受到损失或者使损失扩大的,债务人应负赔偿责任。3、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履行不能;如果债务人履行不能是因第三人的原因引起,则产生债权人的代位请求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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