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民法典赋予女性的八大权利,女性的八大权利:一、性骚扰的禁止权; 二、婚姻的撤销权; 三、离婚冷静权; 四、感情破裂离婚权; 五、夫妻共同的财产权: 1、婚前财产, 2、个人的财产, 3、共同财产。 六、幼儿的抚养权; 七、无过错的索赔权; 八、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分权。在民法典中关于这八大权利一共涉及到十条,民法典对于女性权利的规定,对促进男女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条 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第一千零五十三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 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