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应注意的事项: 1、要了解构成撤销的事由,如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 2、要掌握行使撤销权的方式,向法院起诉撤销; 3、要把握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