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注销了又找到了还能用吗? |
释义 | 一、身份证注销了又找到了还能用吗? 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补办新的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不会被覆盖。因为现行的二代身份证没有密码功能,不能通过修改密码的方式停止卡片使用。 所以身份证在补办后丢失份证在有效期仍可以使用。公安部已启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保证居民身份证的安全可靠。最大限度来防止身份证丢失后被盗用的情况。 《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二、户口号已撤还还能用吗? 1、该项可以是指当事人户口申报登记后,已经办理过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出地(出生地)在当事人领取户口迁移证时,已经注销当事人的户口; 2、也可以是指当事人户口出生地的行政区划已经撤(乡)销(并)等,当事人具体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咨询出生地的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三、户口本补办后原户口本又找到了旧的还能用吗 1、可以使用的:被挂失的户口本,又找到了,本人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是不建议当事人使用; 2、当事人应妥善保管,或者交给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由派出所在旧的户口本首页上盖上“作废”专用章,以免给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四、户口本丢了补了一个后那个又找到了还能用吗? 【法律意见】旧户口本还有效的,但通常情况下旧户口本应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销毁。《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须知》 1、办理条件本市居民因种种原因遗失居民户口簿需要办理补领的。 2、所需证明材料提供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及提出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3、办理遗失补领居民户口簿的具体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办理领取新户口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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