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区别 |
释义 | 有如下区别: 1.概念不同。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遗产所进行的继承。 2.继承比例划分不同。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扶养情况来确定的,遗嘱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是财产所有人在遗嘱中确定的。 3.继承人不同。遗嘱继承人必须是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而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 一、根据民法典法定继承顺序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定继承顺序表如下: 1、第一顺序指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指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二、继承的方式有哪些 继承的方式有: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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