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找不到结婚证能离婚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结婚证丢失还是可以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协议离婚,找不到结婚证没有关系,可以去民政局补办,也可以直接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因为那里存有档案(前提是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如果是法院起诉离婚,那么可以到民政局调取结婚登记档案,法院还是可以判决强制离婚的。协议离婚需要30天的离婚冷静期,并且协议离婚必须回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本人必须亲自到民政局,当面签字办理,不能委托任何人代办。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应提交的材料有: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结婚证、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双方各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衍生问题: 夫妻要离婚有欠账该怎么判 夫妻离婚时有债务问题,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法院一般以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为准,如协商不成才会由法官出面,依据双方举证,进行判决。判决时,法官要看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造成的债务。如果是出于为整个家庭考虑,且有充分证据证明是用于夫妻生活导致欠债的,则为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也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如果一方认为有共同债务,另外一方不承认,那么就需要负债方举证,如果承认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就判负债方个人偿还,如果坚持主张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需要举证,确有证据证明是共同负债的,才会判共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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