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看待质押物孳息清偿债务? |
释义 | 质押物产生的孳息可以用来偿还债务,但质押人与质押权人要在质押合同中约定。 孳息是民法法律概念,指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一、离婚财产收益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财产收益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 1、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二、抵押权优先受偿范围包括 抵押权优先受偿范围如下: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 三、夫妻共同财产里面有包括存款和利息吗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存款所得的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存款是民法意义上的原物,此原物所产生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按照物权原理,孳息应归物的所有人或其它合法权利人。当事人之间若没有特别的约定,原物与孳息的所有权应归属于同一人所有。也就是说,结婚前个人存款和其利息都应该归为一方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二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但是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义务人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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