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是法律原则吗 |
释义 | 不属于法律原则,而属于法律规则。 法律原则,是指集中反映法的一定内容的法律活动的指导原理和准则。法所确认的一定社会生活和国家活动的规律性要求。贯穿于具体法律规范之中。法律原则较之法律规范,更直接地反映出法的内容、法的本质,以及社会生活的趋势、要求和规律性。法律原则以其在法的体系结构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和所起的不同作用,可以分为法的基本原则和法的一般原则。 法律规则,是指具体的法律规范,具有确定性即可预测性,对行为人有直接的指引作用的一种法律规范。 一、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吗 一般情形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诺成合同一般都是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作出承诺时合同就成立,但实践合同一般需要交付标的物合同才成立。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规定,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二、合同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规定是什么 (一)合同的成立地,是当事人达成合意的地点。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这是确定合同成立地点的根本依据,不论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还是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或者是以行为成立的合同,合同成立地点都不能摆脱这一规则的制约。 (二)订立合同的地点 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成立地点 (1)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2)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2、对成立地或者收件地有约定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1)采用电文数据,如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订立合同,当事人对于合同的成立地点有约定时,自应从其约定. (2)当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合同成立地点,只是约定了收件地点的,此种情况应当视为约定了合同成立地,即收件地为合同成立地。 (3)一般情况下,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是先签字、盖章的地点是合同成立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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