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委托中介的居间合同没有签定有效吗 |
释义 |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正式合同没签,付中介费一般是不合法的,中介费需要在合同成立后支付。 所谓居间又称中介,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一、中介公司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中介居间服务合同首先写明标题居间合同;其次,写明合同编号、委托人和居间人的信息等,以及委托事项和具体要求等;最后,双方签字盖章以及写明协议的时间。 二、居间合同的概念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 居间合同的特征如下: 1、其合同标的不是法律行为,而是介绍订约的劳务; 2、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 3、它是有偿合同,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 三、中介合同的含义有哪些 中介合同的含义有: 1、中介合同的当事人为中介人和委托人。其中,接受委托并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提供交易媒体的一方为中介人,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2、中介合同旨在促进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也就是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中介合同中,中介活动只有促进委托人与第三人建立有效的合同关系才有现实意义; 3、中介合同是一种承诺和双重合同。也就是说,只要委托人与中介意思一致,就可以成立。合同一经成立,中介人有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从事中介合同的义务。中介活动一旦取得结果,中介人就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4、中介合同通常是一种有偿合同。即中介人与第三人建立有效的报酬关系后,应支付人与中介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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