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超过50分贝就属于噪音。 噪声级为30~40分贝是比较安静的正常环境;超过50分贝就会影响睡眠和休息。由于休息不足,疲劳不能消除,正常生理功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70分贝以上干扰谈话,造成心烦意乱,精神不集中,影响工作效率,甚至发生事故;长期工作或生活在90分贝以上的噪声环境,会严重影响听力和导致其他疾病的发生。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