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指会计凭证从填制或取得起到归档保管时止在本单位内部各有关部门和人员之间的传递程序和传递时间的总称。这一传递过程,包括凭证的审核、记账和装订、归档几个环节。企业每发生一项经济业务,往往要由内部若干个业务部门来分工完成,会计凭证也随着经济业务处理程序在各有关部门之间进行传递。合理地组织会计凭证的传递工作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1、确定传递线路,要根据经济业务的特点、经营管理的需要以及企业内部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分工情况,合理确定各种会计凭证的联数和所流转的必要环节。既要做到有关部门和人员能利用会计凭证了解经济业务的发生和完成情况,确保对会计凭证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和审核,又要避免会计凭证传递经过不必要的环节,影响传递速度,降低工作效率。2、规定传递时间,要根据各个环节办理经济业务的各项手续的需要,明确规定会计凭证在各个环节的停留时间和传递时间。既要防止不必要的延误,又要避免时间定得过紧,影响业务手续的完成。3、建立会计凭证交接的签收制度,为了保证会计凭证的安全、完整,在各个环节中,都应指定专人办理交接手续,做到责任明确、手续完备且简便易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第六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