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两年离婚,财产如何划分? |
释义 |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男女结婚两年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解决方式。根据自愿原则,夫妻可以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男女平等、照顾无过错方、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以及公平原则。 法律分析 男女结婚两年后离婚的,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双方有共同协商的权利。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协议分割 夫妻协商财产分割,根据自愿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平分,可以归一方所有,也可以约定赠给子女,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双方自愿,而且分割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能是子女、父母或者是其他的财产。 (二)、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该在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原则下进行处理。 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生产资料,可分给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一方。分得该生产资料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4、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5、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中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审结后再恢复离婚诉讼。 6、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 一、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2、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3、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4、公平原则 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结语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包括:男女平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公平原则以及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协议分割时,夫妻双方应根据自愿原则平分或归一方所有,但不能损害子女、父母或其他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在法院判决时,应保护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坏财产的价值和使用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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