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来说,如果租房合同提前解除,押金是不会退还的。如果承租人在租房合同尚未到期的情况下无故毁约,就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而扣除押金。但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达成协议或因为出租人的违约而解除租房合同,那么押金应该予以退还。 法律分析 租房提前解除合同一般不退还押金。如果承租人无故毁约且租房合同尚未到期,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并扣除押金。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达成一致或因出租人违约解除租房合同,押金应予以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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