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定监护人的职责主要包括: 1、保护被监护人的健康,防止其受到非法人身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确保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或精神病人的康复和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否则监护人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4、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未成年人进行德育、智育、体育培训,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防止其违法行为。 5、代表被监护人开展民事活动。监护人作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依法为被监护人取得民事权利,设定并履行民事义务。受监护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可以进行适应其智力和精神状况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也应当经监护人同意或者由监护人代为进行。 6、代理监护人提起诉讼。当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监护人应当代表被监护人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