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欠钱不还开庭要讲什么证据 |
释义 | 欠钱不还开庭审理时原告需要宣读起诉状,并且要对自身陈诉的事实进行举证。作为原告需要准备的主要是: 1、原告所提交的证据分别想要证明什么内容; 2、对于被告提交的证据,就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是否有关、能否证明被告想证明的内容等发表质证意见; 3、如果法庭调查有遗漏,就遗漏部分向法庭补充; 4、就案件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 5、进行最后陈述。 法院开庭主要分为两个阶段:法庭调查、法庭辩论。 法庭调查阶段一般流程: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法官发问——双方就事实补充。法庭调查完成后会进入法庭辩论,优秀的法官会总结案件争议焦点,双方就争议焦点发表辩论意见,一般是原告先说,被告接着说,如此往复。法庭辩论完后是最后陈述,然后庭审结束,双方在庭审笔录上签字。 原告起诉后,应当积极应诉,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如果法院判决对自己不利,在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尽快履行;法院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依法查封、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影响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最后,被执行人可能因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文书而被判处刑罚。 一、欠钱不还怎么办? 欠款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只要运用及时和恰当,就会收互事半功倍的效果。但由于一些债权人常常为了不伤和气,协商阶段的时间拖得太长,从而坐失了很多收回欠款的良机,实践当中,对于这种欠债不还的,多次催促、协商无果的,并没有必要再讲什么情谊,运用法律手段拿回欠款才是最重要的。 申请支付令是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见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以收回欠款的最大好处就是时间短、见效快。当然若债务方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了书面异议,则必须通过诉讼程序处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