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释义 | 法律分析: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其含义为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其作用在于避免因法律修订带来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的规定,而给法律适用带来的为法律的更新与完善提供法律适用上的保障。该原则的适用,以新法生效实施为标志,新法生效实施以后准用新法,新法实施以前包括新法公布以后尚未实施这段时间,仍沿用旧法,新法不发生效力。我国每年都有很多的法律再不断修改和完善,同时也有新的法律制定出台。那么,对于新修改的法律和新制订出台的法律相比于旧的法律,那个效力优先的问题就涉及到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衍生问题: 法条竞合的原则有哪些 法条竞合的原则有:1.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即不同效力的法律规定相冲突的,适用更高位阶的法律。2.新法优于旧法。即新修订的法律与原法律规定相对冲突的,适用新修订的法律。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即普遍适用的法律与特别规定的法律规定相冲突的,适用特别规定的法律。另外,新法的一般规定与特别的规定相冲突的,如果法律没有明确如何适用,也应当适用特别法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