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可能还会。 检察院不予批捕后还可能会起诉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我国 刑法 规定, 逮捕 只是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 ,不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必备条件,不能因为检察院不 批准逮捕 就不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被告人。 《 刑事诉讼法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监督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审查逮捕阶段,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 二是审查起诉阶段,即审查决定是否提起 公诉 或者是不起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阶段认为无逮捕的必要,并不意味着不构成犯罪。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