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产假发的工资就是生育津贴吗生育津贴不等同于产假工资,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是一回事待遇方面,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对于这一问题,有很多人分不清楚这两个概念。实际上,生育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在孕产期间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等,而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则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生育津贴不等同于产假工资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二者不能画上等号。按照规定,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职工已享受生育津贴的,视同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相应数额的产假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停发工资,改发生育津贴,参加了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按产假前工资支付。 |